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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提高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应急能力,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范围为所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和乡村。培训对象为国土资源所所长和从事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和群测群防员。
  四、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一)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意识地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二)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如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
  (三)如何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临灾时如何启动和实施预案;
  (四)如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宣传要点;
  (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要点,行为守则,如何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如何指导群测群防工作。
  五、组织机构
  由办公厅、人事司、环境司、宣教中心、人力中心、地调局、监测院共同组成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司,办公室主任由环境司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司局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单位人员组成。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成立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
  六、培训教材
  部组织地调局、监测院等单位的专家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各地可直接使用部统一培训教材,也可组织编写适合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的培训教材。
  七、培训师资
  部抽调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部培训讲师团,人数为10人左右,负责示范培训并指导省级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所掌握的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遴选对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熟悉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培训师资,人数为20人左右。
  八、时间安排
  宣传培训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9月结束,共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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