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关技术支撑机构负责人(各1人)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科技大学、安标国家中心。
八、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各1人)
总局政法司、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国家煤矿安监局各司(室)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总局国际交流中心、研究中心、信息研究院、矿山医疗救护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劳保学会等单位负责人。
附件2
会议汇报材料编写要求
一、汇报材料格式
1.汇报材料篇幅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在首页左上角标注:〔2010.05〕全国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现场会汇报材料。
2.采用Word文档录入排版,版面为A4幅,页边距设为上、下2.54cm,左、右3.17cm。
3.字号等规定依次为:左上角标注(四号楷体,左对齐)、题目(二号华文中宋,居中,一般不超过20字)、单位名称(三号楷体,在标题下方,空一行,居中)、正文(三号仿宋体,其中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二、试点煤矿企业汇报材料提纲
1.试点煤矿企业及试点煤矿基本情况。
2.试点企业及试点煤矿现有安全保障系统的应用情况。
3.救生舱等避险设施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等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总体规划。
4.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的技术及实施方案,包括:避难所、救生舱等设置及技术要求,实施的前期工作,实施的组织方案、实施的进度安排等;建立和完善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等安全保障系统工作方案。
5.保障措施。
三、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材料提纲
1.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辖区煤矿现有安全保障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情况。
3.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紧急避险、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等六大安全保障系统的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