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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报到地点:山西省长治市益东国际酒店(地址:长治市西一环路北段15号,总机:0355-5555106,联系人手机:13835535000)。

  四、其他它事项

  1.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通知出席会议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设在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辖区内出席会议的有关煤矿企业按要求派员参加会议。

  2. 请各试点煤矿企业、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0〕9号)要求,准备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以及建立和完善煤矿监测监控等六大安全保障系统工作的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编写要求见附件2),并于5月12日(星期三)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电子信箱:chendk@chinasafety.gov.cn。

  3.会议将安排部分救生舱、人员定位系统、矿井通讯系统等生产企业展示新产品,请有关单位做好产品展示和会议交流准备(具体事宜由安标国家中心通知相关单位)。

  4.请参加会议各有关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参加会议,并于5月14日(星期五)12:00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东科,010-64463954、64464154(传真)

  5.会议报到当日(5月18日全天),分别在太原火车站、太原机场和长治机场安排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提前与潞安矿业(集团)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元保,13903556993,0355-5921972(传真)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 会议汇报材料编写要求

  3. 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产煤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各1人)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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