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对参与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的积极支持下,2008年9月体育总局启动了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在参与调查的16各省市的各级体育部门精心组织下,在统计部门积极配合下,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统计课题的研究、调查方案的细化、调查工作的推进等各项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根据《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优秀组织奖(16个)
北京市体育局、山西省体育局、黑龙江省体育局、上海市体育局、江苏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局、福建省体育局、河南省体育局、湖北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局、重庆市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云南省体育局、甘肃省体育局、青海省体育局。
二、工作贡献奖(8个)
上海体育学院、总局体育信息中心、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产业分会、总局体科所社科研究中心、北体大管理学院、浙江省体育局、福建省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
三、先进单位(79个)
北京市彩票管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局、山西省运城市体育局、山西省大同市体育局、山西省晋城市体育局、黑龙江省体育局经济处、黑龙江省体育局彩票管理中心财务科、黑龙江省统计局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处、黑龙江省牡丹市体育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体育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社发局体育处、上海市松江区体育局、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江苏省苏州市体育局、江苏省南京市体育局、江苏省苏州市统计局、江苏省南京市统计局、江苏省无锡市统计局、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局、浙江省宁波市体育局、浙江省温州市体育局、浙江省绍兴市体育局、浙江省嘉兴市体育局、安徽省安庆市体育局、安徽省黄山市体育局、安徽省蚌埠市体育局、安徽省马鞍山市体育局、安徽省芜湖市体育局、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福建省体育用品中心、福建省厦门市体育局、福建省莆田市体育局、福建省石狮市科技文化旅游局、河南省郑州市体育局、河南省安阳市体育局、河南省焦作市体育局、河南省新乡市体育局、河南省三门峡市体育局、湖北省武汉市体育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局、湖北省荆州市体育局、湖北省荆门市体育局、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湖北省黄冈市体育局、广东省体育信息中心、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广州市体育局、广东省深圳市体育局、广东省珠海市体育局、广东省肇庆市体育局、重庆市万盛区体育局、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局、重庆市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重庆市江北区体育局、四川省成都市体育局、四川省乐山市体育局、四川省南充市体育局、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泸州市体育局、云南省昆明市体育局、云南省昆明市统计局、云南省大理市体育局、云南省大理市统计局、云南省红河州体育局、甘肃省体育局经济处、甘肃省兰州市体育局、甘肃省张掖市体育局、甘肃省平凉市体育局、青海省体育局产业处、青海省统计局社会贸易处、青海省统计局核算处、青海省体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