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关于“一个中心、两大目标、八项任务”的总体部署,在所有的审计项目中,都要把促进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审计重点,改进审计方式,切实搞好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具体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跟踪审计,尤其要关注中央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审计的重点:一是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注重揭露和查处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二是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的安全、科学和高效使用;三是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对于一些重要问题,可以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每年选取一批重特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一是政府投资的结构和分配情况。对照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方向和力度,检查政府投资结构与宏观调控政策取向是否一致,资金分配是否符合政策目标;二是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关注是否存在项目出资主体和配套责任不明确、转移投资及配套责任以及超出地方财力安排项目等问题;三是抓住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是否存在违反审批程序、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问题;四是关注投资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重点检查已完工或即将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建设收尾和交付使用情况,促进投资项目尽快交付使用,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审计署将继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京沪高速铁路、西气东输二线、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对青海玉树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调查。审计的重点:一是国家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国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政策目标是否实现,有无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关注资金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管理是否科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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