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冠名企业、赞助企业、策划和主要宣传媒体
六、比赛内容及形式
(一)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由省级旅游局组织实施,比赛内容和形式由各省级旅游局决定。决赛由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
(二)决赛分普通话和英语两组分别进行。
(三)决赛比赛项目为自我介绍、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才艺展示、情景再现五部分。
七、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
(二)持有景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的人员。
(三)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
(四)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五)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八、组织领导
(一)成立导游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组成如下:
主 任:邵琪伟 国家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孟晓驷 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书记处书记
贺军科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杜 江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承办单位负责人各1名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其司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监管司、人事司、全国红办、综合司、旅游协会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员,负责制定全国导游大赛方案、宣传报道策划,协调部门和组委会下设各委员会,指导地方初赛和决赛,组织决赛选手培训,制定决赛规则,组织决赛和颁奖晚会。
评审委员会设在人事司,其司长兼任主任,相关司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事务。评委会委员由业内专家及相关方面负责人担任,负责大赛考试命题(知识问答和情景再现)、选择聘请决赛评委,制订评分标准及评审规则。
监审委员会设在监察局,其局长兼任监委会主任,成员由监察局及有关方面人员担任,负责全过程监督比赛并受理单位和选手申诉等工作。
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组成方案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另行制定。
九、奖项设置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