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协调、落实奖励。各地在组织初赛和复赛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参加初赛、复赛获奖选手必要的表彰、奖励,鼓励和调动导游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落实导游晋级、考试加分和免年审等规定,鼓励导游人员讲道德、学知识、树品行、长技能。
五、加强引导、树立典型。要利用好这次大赛机会,全面宣传展示导游形象,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对于导游大赛初赛、复赛、决赛获奖选手以及在其中表现出来的其他优秀导游人才,各级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同时结合导游培训、旅游教育等工作,请他们进课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以促进导游业务能力、思想道德、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全国导游大赛决赛和颁奖活动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劲柳 卓超美
联系电话:65201306 65201338
传 真:65201355
邮箱地址:dyc@cnta.gov.cn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二О一О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2010全国导游大赛工作方案
附件:2010全国导游大赛各省(区市)参加决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1:
2010全国导游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名称:2010全国导游大赛
二、大赛主题:讲道德、比技能、赛服务
三、举办目的及宗旨
以提高导游服务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为目的,通过以赛促训的方式,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四、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五、承办单位
(一)国家旅游局有关司室
(二)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
(三)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五)决赛举办地省级旅游局(委)和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