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六)实施保障

  从体制、机制、政策、投融资等方面,提出保障本地区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七、 进度要求

  2010年4月上旬: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编制本地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4月至7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省级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包括书面和电子版的规划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编制组分东、中、西部地区开展典型中小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调研,与省、市相关部门座谈;

  8月-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编制组汇总、对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编制完成全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草案,召开项目和投资计划对接会;

  10月: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修改完善全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草案;

  11月:将全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送各地征求意见;

  12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项目审查会,完成全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011年1月:将全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表1 ****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建设规模和投资汇总表

类别

分项

建设规模

建设投资

(万元)

实施进度安排

备注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交通

道路

 

 

 

 

 

 

 

 

交通站场

 

 

 

 

 

 

 

 

供水

水厂(包括应急供水设施)

 

 

 

 

 

 

 

 

配套管网

 

 

 

 

 

 

 

 

水质检测能力

 

 

 

 

 

 

 

 

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厂

 

 

 

 

 

 

 

 

配套管网

 

 

 

 

 

 

 

 

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污泥处理处置

 

 

 

 

 

 

 

 

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转运设施

 

 

 

 

 

 

 

 

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供气

站场设施

 

 

 

 

 

 

 

 

配套管网

 

 

 

 

 

 

 

 

供热

热源

 

 

 

 

 

 

 

 

换热站

 

 

 

 

 

 

 

 

配套管网

 

 

 

 

 

 

 

 

园林绿化

公园绿地

 

 

 

 

 

 

 

 

合计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