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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教宣传育司、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人口计生宣传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5、展板类。

  (二)音像作品类

  1、录音作品:包括广播节目、录音制品;

  2、电视作品:包括电视节目、专题片、科普片、纪录片、 电视剧等;

  3、电影作品;

  4、动漫作品;

  5、曲艺作品;

  6、MTV作品。

  (三)实物类

  四、报送办法及要求

  (一)作品制作时间: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底。

  (二)报送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作品征集推介表》,并在该表内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广播、电视的节目,还须加盖广播、电视台公章。此表报送一式10份,一律用A4纸打印。

  (三)每个作品须报送1份样品(展板须报送喷绘稿,规格为30×40厘米)。广播节目和录音制品须刻制成CD光盘,电视台节目和影视作品须刻制成DVD光盘。为便于在相关网络媒体上推介,广播和影视作品需制成推介宣传片花,做成Flash电子文本,片长不超过60秒钟;文图、实物作品需附上作品电子版小样(jpg格式)。随电子版附上作品制作单位、名称、类别、规格(音像作品为节目长度)、主创人员、制作时间、出版发行单位(音像作品为播出单位及时间)、内容简介(50字以内)、联系人及电话。

  (四)除折页、展板、实物宣传品外,作品均为公开出版发行或内部刊号;广播、电视《人口》栏目和未发行的音像制品应是已经在省台或地方台播出的节目。

  (五)报送作品数量要求:2007-2009年期间各单位制作的广播和电视《人口》栏目节目分别限报3个,随作品附广播文字稿和电视脚本各一式10份;其它作品数量不限。

  五、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数量视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而定。

  (二)组织奖:报送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出色、报送作品数量多、获奖作品多的报送单位,可获组织奖。

  六、活动时间安排

  此活动周期为3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0年4月中旬,向各单位下发活动通知;

  2、2010年4月下旬-5月15日,作品报送;

  3、2010年5月下旬,作品整理、登记、分类、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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