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

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
(卫疾控发〔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民(宗)委(厅、局):

  癌症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疾病,目前我国癌症每年发病人数约260万,死亡180万,癌症死亡人数占我国居民死亡人数的近1/4,过去30年我国癌症死亡率增加了80%。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老龄化进程日益加速,癌症对我国居民的健康危害还将日趋严重,癌症已经成为消耗我国有限卫生资源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我国癌症高发地区多分布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某些癌症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远高于其他地区。近年来,尽管我国的基本卫生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依然存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卫生资源仍然明显不足。癌症的发生对少数民族地区居民造成的危害更大,成为部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之一,更是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居民实现健康公平、改善民生的制约因素之一。

  癌症综合防治工作在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展多年,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模式,有效地提高了癌症早发现和早治疗水平,也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癌症综合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癌症综合防治水平,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健康,本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和谐、维护团结稳定的原则,卫生部和国家民委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癌症综合防治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癌症对少数民族地区居民健康的危害,提高对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癌症综合防治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加强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各部门团结协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逐步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的投入,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癌症综合防治能力,改善居民健康,促进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

  二、深入开展癌症综合防治工作

  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癌症综合防治工作,要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按照分地区、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的原则逐步开展,以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为重点,全面带动健康知识普及、肿瘤登记、主要危险因素监测和规范化诊疗等癌症防治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