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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王法舰,010-64463024(带传真),64463053。

  湖北省襄樊市安全监管局:史素珍,13986362312;周旺民,13797619098,0710-3461508(传真)。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参会人员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省级、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宣传工作处室负责人各1名(与省级煤矿安监局合署办公的单位,只参加2人)。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宣传工作处室负责人各1名(与省级安全监管局合署办公的单位,只参加2人)。
  三、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人1名。
  四、部分地(市)安全监管局、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每个省区市各1家,分别由所在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1名。
  五、总局办公厅、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部、宣传教育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信息研究院、煤炭总医院、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煤矿文联负责人各1名。
  六、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劳动保护杂志的记者各1名。
  七、特邀单位(名额自定):
  中宣部、国务院应急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团中央。
  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网、中国网、人民网。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报名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

航班或车次

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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