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王法舰,010-64463024(带传真),64463053。
湖北省襄樊市安全监管局:史素珍,13986362312;周旺民,13797619098,0710-3461508(传真)。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参会人员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省级、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宣传工作处室负责人各1名(与省级煤矿安监局合署办公的单位,只参加2人)。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宣传工作处室负责人各1名(与省级安全监管局合署办公的单位,只参加2人)。
三、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人1名。
四、部分地(市)安全监管局、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每个省区市各1家,分别由所在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1名。
五、总局办公厅、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部、宣传教育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信息研究院、煤炭总医院、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煤矿文联负责人各1名。
六、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劳动保护杂志的记者各1名。
七、特邀单位(名额自定):
中宣部、国务院应急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团中央。
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网、中国网、人民网。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报名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
| 航班或车次
| 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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