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三〔201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组织对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以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抽检为主和总局委托检测机构对重点地区抽检为辅的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检工作基本情况
有25个省(区、市)完成了2009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并按要求向总局报送了工作总结,共对2013家烟花爆竹企业(其中生产企业922家、批发企业1091家)进行了抽检。全国省级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覆盖率分别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约15%和批发企业约27%。
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醴陵两个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和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3家机构,抽查了9个重点省(区)的600家烟花爆竹企业(其中生产企业291家、批发企业309家),共抽检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2768个批次(其中:爆竹类产品1475个批次,烟花类产品1293个批次)。查出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占总局委托抽检生产企业总数的2.1%(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3.8个百分点);查出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占总局委托抽检批发企业总数的13.9%(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7.4个百分点)。
二、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生产企业仍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5个省(区)在自行抽检中发现6家生产企业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详见附件1),其中湖北省组织的抽检发现有1家企业违规生产的含氯酸钾产品是假冒其他生产企业产品;总局委托机构抽检查出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西、湖南2省,这2个省的6家企业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详见附件2),分别占江西和湖南被抽检生产企业总数的3.3%。
(二)批发企业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问题突出。一些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销售、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时未依法签署购销合同,或合同内容不规范;批发企业进货把关不严,给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供可乘之机。个别企业违规销售非法产品、假冒产品、无包装标识的产品或过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