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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健全各项制度

  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抓学习、促学习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意见》和《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8天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推动党员干部的学习。

  (二)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认真落实中央《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分层分类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在积极选派司处、科级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同时,认真抓好机关处、科级干部培训工作,力争5年内将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轮训一遍。今年开始,每一至两年举办一期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和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处以下干部培训工作。继续委托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共管理硕士班, 并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境外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拓宽学习领域。社团党委要针对社团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培训。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抓好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

  (三)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认真落实有关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的规定,司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撰写调研报告1-2篇。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调研制度,结合工作制订调研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规律,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

  (四)探索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述学制度,把学习情况和成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强化检查和考核,及时宣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今年第四季度,直属机关党委结合检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情况,对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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