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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

  2.库房温湿度应符合国家要求。纸质地质资料库房的温度宜控制在14℃-24℃ 范围内,每昼夜允许波动范围为±2℃;相对湿度宜控制在45%-60%范围内,每昼夜允许波动范围为±5%。电磁介质库房的温度宜控制在17℃-20℃ ,相对湿度宜控制在35%-45%。
  3.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库房总体使用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并同时满足未来20年地质资料入库余额,余额=(过去20年应由该馆藏机构保存的资料所占用的总面积或总容量)×余额参数。

级别

库房总体使用面积

余额参数

特一级

≥3000平方米

300%

特二级

≥1500平方米

300%

甲一级

≥ 700平方米

200%

甲二级

≥ 200平方米

200%

乙一级

≥ 100平方米

150%

乙二级

≥ 50平方米

150%


  (三)业务、技术与办公用房。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业务、技术与办公用房应包括地质资料接收、验收、编目、整理、修复、消毒杀虫、数字化、数据加工处理、复印、扫描、打印、机房等地质资料基础业务工作用房。
  1.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至少设有地质资料接收与整理用室,用于接收纸质地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对其进行整理。
  2.特一级、特二级、甲一级、甲二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设有编目室、数据加工室和数字化工作用房。
  3.特一级、特二级、甲一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配有专用机房,用于置放服务器、UPS电源、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还应配有专用资料消毒杀虫室、静电复印室和扫描打印室。
  4.业务、技术与办公用房总体使用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级别

业务、技术与办公用房总体使用面积(平方米)

特一级

≥3000

特二级

≥1500

甲一级

≥ 700

甲二级

≥ 200

乙一级

≥ 100

乙二级

≥ 50


  (四)查阅资料用房。
  查阅资料用房应包括阅者查询资料目录、登记、阅览、休息、接收培训和资料展示等的用房。
  1.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至少设有目录室、查阅登记室和普通阅览室。
  2.特一级、特二级、甲一级、甲二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设有电子阅览室。
  3.特一级、特二级、甲一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设有涉密资料阅览室、阅者休息室、报告厅、展览厅。
  4.查阅资料用房总体使用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级别

查阅资料用房总体使用面积(平方米)

特一级

≥2000

特二级

≥1000

甲一级

≥ 500

甲二级

≥ 200

乙一级

≥ 100

乙二级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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