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保障“家电(汽摩)下乡”政策的实施,加大产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家电(汽摩)下乡”中标、协议产品为重点产品,以中标、协议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的县(乡、镇)为重点地区。加强对中标、协议产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严厉打击重点地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二)重点任务。
1.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局要组织开展省级监督抽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经费支持,在认真总结,分析2009年监督抽查结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总局将在各省工作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对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各有关省级局要及时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
2.不断加强CCC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CCC认证机构及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认证机构严把认证质量,对所有下乡产品继续采取飞行检查、市场随机抽样等跟踪调查方式,确保下乡产品符合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要求。简化认证流程,便利中标企业,督促CCC认证机构做好认证服务工作,确保中标产品 CCC认证信息的准确,为地方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3.进一步严厉打击借“家电(汽摩)下乡”之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无CCC认证生产、销售、货证不符行为,依法查处中标和协议产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加大对中标产品能效标识规定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能效标识以低冒高的行为。
4.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总局总体部署,按照地方联席会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联合行动,形成合力。要强化省际间执法打假案件协查机制,对本地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在外省份的,各基层局要及时报省级局,省级局要及时向相关省份发出协查函。积极建立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个月为与工商部门联合行动月。要加强向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必要时开展联合行动。“家电(汽摩)下乡”活动要密切与财政、商务、工商等部门协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