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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分会第四届理事会关于教育督导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课 题 名 称                          

  课题负责人                          

  课题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全国教育督导研究会秘书处
2009年12月


  申请者的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在未来的研究工作中,愿意遵守有关规定,接受全国教育教育督导研究会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充分认识端正学术风气和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恪守学术道德,讲诚信,重合同,守信用,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珍视学术声誉,推动学术进步,提高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人才辈出、学术繁荣、成果涌流作出贡献,特对以下约定郑重承诺。
  1.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忠于真理、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的声誉。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学术作风,传播科学方法。以德修身、率先垂范,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和感染人,引导学术界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
  2.模范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作为科学研究的直接目的和动力,把学术价值和创新性作为衡量学术水平的标准。
  3.倡导质量第一,独立创新,坚持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克服浮躁和急功近利行为。
  4.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严以律己,依照学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引用和应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不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科研成果,不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不篡改研究数据,不编造事实,坚决抵制虚假和浮夸作风。
  5.严守信用,在发表科研成果时,以显著位置标志全国教育督导科学规划课题的名称,不搞一题多做,一稿多投。
  6.科学规划,全力以赴,循序渐进,按期完成。
  7.献身科学,对社会和自己负责,不损害课题声誉,反对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8.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研究者享有著作权,全国教育督导研究会有开发权。
  9.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维护良好学术风气,努力攀登科学高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做贡献。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请用计算机或钢笔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二、本表报送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本表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律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报送3份。
  三、封面右上方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申请者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代替。
  四、本表所附活页供隐名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五、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或全国教育督导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六、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七、全国教育导研究会秘书处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电话: (010)66096133、(010)66053101(传真)
  电子信箱:guojia@moe.edu.cna或ddbzhc@moe.edu.cn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课题名称 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研究类型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例如:
  A.基础研究 B.理论研究 C.应用研究 D.综合研究 E.其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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