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补助的高校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优先支持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的高校;优先支持建立校园能耗、水耗定额制度的高校;优先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高校;优先支持省级政府已出台高校节能节水相关政策措施,建立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地区的高校。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补助的高校原则上不超过4所。
三、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
1.大型公建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由申请地区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报送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高等院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汇总和初审后,择优选择备选高校报送到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3.申请材料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邮编:100835)
4.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0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王志雄 联系电话:010-68552521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阮应君;
联系电话:010-58934548,58933151 传真:58933151
附件: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高等院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财政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为了规范、指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写,特制定本提纲。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建筑、能耗情况等);已开展前期工作情况(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动态监测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