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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发布全球变化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4)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达满负荷的人员;
  (5)中途退出目前尚在研的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人员;
  (6)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三、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针对重要支持方向所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
  2.申报项目应围绕国家重大需求提炼关键科学问题,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突出研究重点,创新研究思路。
  3.项目只设置课题,课题下不设置子课题。项目下设课题数一般不超过4个,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推荐首席科学家一般应是课题负责人。
  4.项目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集成。鼓励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鼓励有较强研发能力的行业研究院所和企业参与。为使项目进一步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并保证合理的人均经费强度,每个项目的研究骨干(含推荐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一般不超过20人。
  5.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已有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联,说明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的研究背景,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学术业绩,近五年主持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情况,并注意与其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协调与衔接。
  6.根据申报项目实际需要作出经费概算。项目资助分为三类,A类为3000万元以上,B类为1500-3000万元,C类为1000-15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人均全时资助强度一般应在20万元/年以上。
  7.按规定格式编写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不能附加任何个人或学术组织对所申报项目的评价意见。
  8.被推荐的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见项目申请书),由项目申报单位汇总后随项目申请书一同书面报送科技部。
  9.申报项目若要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应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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