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点商品和服务申诉总量大幅回落。2009年,排在商品消费申诉前五位的商品是:家用电子电器类173443件、日用百货类116456件、食品类64848件、家用机械类38096件、建材类27709件,占商品消费申诉总量的84.38%。排在服务消费申诉前五位的是:电信服务43970件、居民服务35520件、修理维护服务29511件、餐饮服务14986件、公共设施服务13688件,占服务消费申诉总量的60.33%。与上年相比,上述10类重点申诉排位情况未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值得关注的是烟、酒、饮料、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家用机械3类商品申诉数量下降趋势明显,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30.83%、13.18和9.12%,尤其是烟、酒、饮料、食品类降幅最大。这说明,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大力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扎实开展农村商品市场、“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商品市场秩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七)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相对集中,涉及合同、商标和广告问题增幅较大。2009年,消费者申诉中涉及质量问题申诉365270件、售后服务问题申诉115835件、合同问题申诉29017件、价格问题申诉25682件、计量问题申诉9646件、广告问题申诉8883件,分别占申诉总量的50.27%、15.94%、3.99%、3.53%、1.33%、1.22%。但值得关注的是,涉及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安全、计量和质量问题的申诉数量均呈现下降态势,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5.43%、19.37%、17.25%和11.96%。与此同时,合同、商标、广告和售后服务问题日益凸显,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24.76%、16.93%、9.29%和3.02%,增幅较大。这说明,一方面,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由商品质量引发的售后服务问题的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另一方面涉及合同、商标和广告问题成为消费者反映的新的热点问题,各级工商部门要针对重点商品和服务行业涉及问题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理念,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执法,完善消费维权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八)互联网服务、移动电信、非现场购物和汽车质量及售后服务等4类消费申诉增长较快,新型消费方式引发的热点问题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