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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加快在编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

  (五)信息反馈。现将你单位在编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见附件一)发送给你们,请你单位结合本通知要求,填写《在编工程建设标准项目信息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信息表》),于2010年4月15日前寄送我司(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并将《信息表》的内容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网址:http://www.ccsn.gov.cn)上填报。
  (六)编制监督。主编单位应按照新要求监督编制管理、标准质量、工作进度,并将编制工作各阶段的工作成果及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到“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我司将对你单位标准编制工作进行动态监管。

  三、建立在编标准编制工作考评机制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编标准编制任务,我司将从动态管理、重点监督、诚信评价等方面开展在编标准编制工作考评。
  (一)进行动态管理。对在编标准项目的编制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检查,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做到有针对性地指导编制工作;
  (二)加强重点监督。对涉及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与利用、新农村建设、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以及工程建设基础性技术的在编标准编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三)开展诚信评价。对标准编制单位的履约能力、资源投入、技术储备、成果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也对主要起草人的技术能力、协调能力、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记录将作为标准单位和人员今后参与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参考依据。

  附件一:在编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表(略)
  附件二:在编工程建设标准项目信息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二:
  在编工程建设标准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填写计划文件中的项目名称)

名称变更

(若有,填写变更后的项目名称,并填写名称变更理由)

计划年度

 

计划文号

计划批次

无□ 第一批□ 第二批□

项目序号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编制类型

制订□  修订□

主编部门

(国家标准项目填写)

技术归口单位

(行业标准项目填写)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标准主要内容

当前编制工作进度

准备阶段□   征求意见阶段□   送审阶段□   报批阶段□

今后编制工作进度

完成征求意见稿

完成送审稿

召开审查会

完成报批稿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主编单位负责人信息

姓 名

职务

职称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主编人信息

姓 名

职务

职称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标准管理联系人信息

姓 名

职务

职称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调整内容及理由

(若有,应填写调整后的结果及理由,可另附页)

撤销计划项目理由

(若有,应填写理由,可另附页)

主编单位确认

标准主编人(签字):        主编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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