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通知[失效]

  二、落实完善规章制度和信贷原则,建立信贷资金安全保障体系。
  在信贷资金管理上,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有一些相应的规章制度。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金融系统的诈骗案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没有坚持制度造成的。因此,加强制度的严肃性,从严治行是反诈骗、反盗窃的最基本措施。各银行要对本系统,特别是计划资金、信贷部门建立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计划资金的审批制度、贷款的“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有价单证保管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要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和建立规章制度。一是针对当前信贷资产质量差、资金沉淀率高的问题,制定完善的银行贷款操作规程,从贷款申请、检查、担保、审批、回收、奖惩等方面使之规范化;二是建立贷款风险等级划分制,明确什么样等级的贷款由哪一些审批。同时,要经常对职工进行信贷风险防范和法律观念的教育,建立风险防范意识。三是推行贷款审贷分离、岗位轮换、集体审批和公开办事制度,形成贷款的制约机制;四是对贷款的担保、抵押、委托等要严格管理办法。对担保贷款,担保人要有足够的资产做保证,承担连带责任,避免虚设担保。抵押贷款要有法律效力的抵押品和抵押单据,严格审查。五是要加强对拆借资金的管理。资金拆借从期限、利率、金额及投向上要严格执行规定,拆借资金要同长期融资分别管理,不得用拆借资金扩大贷款规模、搞证券买卖、炒房地产、期货等。
  三、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做到令行禁止。
  各专业银行要重新明确所属分支行的授权范围,对其办理金融业务的范围、贷款审批权限、资金拆借业务和利率浮动权等都要有明确规定,严格管理。
  各级银行要按规定的业务授权范围开办业务,不得越权办理金融业务,不准超规模或绕规模发放贷款,不准违章拆借,不准变相或擅自变动利率等。对违反规定和越权办理金融业务的,要严肃处理。
  各行要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必须实事求是,绝不允许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造假帐(或搞两本帐)、做假统计、假报表等。
  四、加强防范,防止大案要案的发生。
  近年来,金融系统经济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作案金额越来越大。保障银行资金安全,必须加强防范,防患于未然。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检查,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对违章操作,有章不循的要及时提出警告,立即纠正,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者要迅速处理。对重要岗位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坚持岗位轮换制度。要建立应急措施和方案,对案发部位尽快采取应急手段,尽量减少损失。对大案要案,要严肃处理,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撤职查办,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转换专业银行经营机制,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信贷资金运营机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