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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10]5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函》(闽政函〔2009〕6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393,同时撤消福建中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中医药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福建中医药大学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8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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