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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室内乐三重奏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室内乐三重奏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404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0]7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室内乐三重奏乐团一行3人,于2010年5月24日至6月1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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