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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关于举办第九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播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关于举办第九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广播电台、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2008-2009年,我国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的弘扬。两年来,广大新闻记者关注残疾人题材的报道,关心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抓住残奥会圆满举行、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等重大活动和重要举措以及金融危机形势下的残疾人生活状况、汶川震后残疾人康复等重大题材,倾注情感,撰写、录制、播出了大量感人至深的残疾人题材新闻作品。

  为了全面展示2008至2009年间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报道残疾人题材方面的优秀作品,表彰在关注残疾人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作出贡献的广播工作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决定继续联合举办第九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播活动。请各地残联、广播电台、新促会对于本次展播活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推荐、选送优秀节目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内容要求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弘扬主旋律,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社会效果好。

  2.报道残疾人事业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法制建设、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社会环境、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就,颂扬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扶助。

  3.关注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作品有深度、引人思考。

  4.反映残疾人典型先进人物事迹,颂扬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的突出贡献,社会动员效果好,催人奋进。

  5.反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感人事迹,颂扬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及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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