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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2010修订)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条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因年龄、身高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二)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大型客车和牵引车,或者同时申请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科目一后,分别按照两种准驾车型各自的规定考试科目三。

  第五十一条 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时,受理岗应当审核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档案管理岗应当收存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第五十二条 《准考证明》、考试预约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回执和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回执遗失的,申请人可凭身份证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车辆管理所应当予以办理。

  申请人预约考试后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可以在预约考试日期之前申请取消预约或者调整考试时间。

  第五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经核查发现驾驶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告知其应当在15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

  第五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过程中,发现嫌疑情况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查:

  (一)对身份证明有疑问的,通过向发证机关查询、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比对、使用身份证明阅读器等方法核查。经核实为伪造、变造的,移交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机动车驾驶证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向发证机关查询等手段核查,经核实为伪造、变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有疑问的,可以向发证机关或者发证机关上级军车监理部门进行核查。

  (四)对内地居民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有疑问的,可以查询全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核发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国家和时间与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相符。

  (五)对申请人的身体条件是否适合驾驶机动车有疑问的,可以向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核查。

  (六)对申请人是否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有疑问的,可以委托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七)对申请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有疑问的,可以委托公安机关或者医疗机构进行检验。

  车辆管理所在发现嫌疑情况后,应当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录入嫌疑信息,出具受理证明,告知申请人将对嫌疑情况进行调查。进行嫌疑调查的时间不计入驾驶证业务办理时限。

  经向相关机关核查、鉴定、检测,确认不符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询问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属于在受理时发现的,不予受理申请;属于在驾驶证核发时发现的,不予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驾驶证核发后发现的,依法撤销或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嫌疑情况调查处理完毕,应当将核查、鉴定、检测证明,调查报告、询问笔录、法律文书等材料整理、装订后建立档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业务受理、资料审查,应当由民警承担或者由文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民警监督下执行。业务导办、制作证件、档案整理等工作可以由文职、聘用人员承担。

  车辆管理所民警和聘用人员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密码或者数字身份证书登录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定期更换密码。严禁使用他人的用户名、密码或者数字身份证书登录计算机管理系统。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于业务办结后二个工作日内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归档,并在36小时内将信息上传到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为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提供方便,在办公、考试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优先安排考试,提供科目一专用考试机位。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业务办公大厅内设受理岗,对外统一设置“业务受理”窗口标识。实习标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式样,应当在车辆管理所业务办公大厅公布。

  第五十七条 对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证或者未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满或者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向社会公告。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

  车辆管理所应当积极推行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预约、受理、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

  第五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获取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死亡、吸毒人员的信息,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注意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通过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管系统每周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业务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进行监控、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依法查处责任人。

  车辆管理所存在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办理该车辆管理所相关业务。

  第六十条 本规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07]5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受理岗签字签章│            │  档案编号     │        │
┌─┬──┬───────────────┴─────┬─┴─┬───┬─────┬┴──────────┼──┬─────┤
│ │姓名│                     │性别 │   │出生日期 │           │国籍│     │
│ ├──┼───────┬───┬─────────┴───┴───┴─────┴───────────┼──┴─────┤
│ │身份│       │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证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请│名称│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邮寄│                                               │        │
│信│地址│                                               │  照片    │
│ ├──┼─────────────────────┬───────┬─────────────────┤        │
│息│固定│                     │       │                 │        │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
│ ├──┼─────────────────────┼───────┼─────────────────┤        │
│ │移动│                     │       │                 │        │
│ │电话│                     │ 邮政编码  │                 │        │
├─┼──┴───────┬───┬─────────┼───────┴─────────────────┴────────┤
│ │□初次申领     │   │         │                                  │
│ │          │   │         │ 属于持军警驾驶证、境外驾驶证申领的,还应填写所持驾驶证种类:   │
│ │□增加准驾车型   │申请的│         │                                  │
│ │          │准驾车│         │                                  │
│ │□持军警驾驶证申领 │   │         │        □军队驾驶证 □武警驾驶证             │
│ │          │型代号│         │                                  │
│ │□持境外驾驶证申领 │   │         │ □香港驾驶证 □澳门驾驶证 □台湾驾驶证 □外国驾驶证      │
│ ├──────────┴───┴─────────┼──────────────────────────────────┤
│申│□证件损毁换证 □转入换证 □有效期满换证   │换证时无法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因:                 │
│ ├────────────────────────┼─────────────────┬────────────────┤
│请│□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  申请的准驾车型代号      │                │
│业│                        │                 │                │
│ ├──────────┬─────┬───────┴───┬───────┬─────┴────────────────┤
│务│          │     │           │       │                      │
│种│□信息变化换证   │变更事项 │           │变更内容   │                      │
│类│          │     │           │       │                      │
│ ├──────────┴───┬─┼───────────┴───────┴──────────────────────┤
│ │□补证           │ │□丢失  □其他                                  │
│ ├──────────────┤ ├──────────────────────────────────────────┤
│ │□注销           │ │□本人申请 □死亡 □身体条件不适合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          │
│ ├─────┬────┬───┤ ├──────────────────────────────────────────┤
│ │     │准驾车型│   │原│                                          │
│ │□注销恢复│    │   │因│□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满两年                      │
│ │     │ 代号 │   │ │□未按规定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未满两年                        │
│ ├─────┴────┴───┤ ├──────────────────────────────────────────┤
│ │□延期换证         │ │                                          │
│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服兵役  □出国(境)  □其他                          │
├─┴─────┬────────┴─┴──────────────────────────────────────────┤
│  申请方式 │                                                     │
│       │         □本人申请 □监护人申请 □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申请          │
│       │                                                     │
├───────┼──────┬───────┬─────┬─────────┬─────┬────────────────┤
│       │代理人/监护│       │身份证明 │         │身份证明 │                │
│ 委托代理人 │ 人姓名  │       │ 名称  │         │号 码  │                │
│ 监护人信息 │      │       │     │         │     │                │
│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下列不准申请的情形:               │  申请人及代理人对申请│
│ │  一、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   │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
│申│    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
│告│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申请人签字:      │
│的│  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
│义│  四、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                            │            │
│务│  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和│  六、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                            │            │
│内│  七、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                                │       年 月 日 │
│容│  八、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申请的情形。                      ├────────────┤
│ │  上述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本人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                │代理人/监护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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