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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二)突出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加大水利工程项目违规建设和违章行为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在建水利工程,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整治。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纠正、教育和处罚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水电领域违规水电清查整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违规小水电建设,基本完成违规水电站整改销号工作,全面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对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职责。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采砂监管和建立河道采砂管理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治理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确保河势稳定以及防洪、航运、涉河建筑物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肃安全事故查处。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淤地坝安全责任制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落实大规模水利建设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单位安全监管和日常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促进水利安全发展。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督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查处工作。建立事故通报、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水利职工安全素质。要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利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年"专题宣传和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利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预案编制与应急救援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要加强水利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类人员"的管理。要加强对各水利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投入,采取措施,加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要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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