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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扎实做好海洋标准化重点工作

  (四)实施海洋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国家标准委将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作为今后两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海洋标准化体系建设也面临同样的工作要求。为此,必须依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总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实施海洋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日前,国家海洋局已经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海洋领域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国海环字[2009]449号文件),对我局各项职能工作涉及到的标准体系建设进行了明确分工,除主体的海洋服务职能由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总牵头以外,其他专门的海监执法、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保护区、海洋仪器设备和海洋能、海水淡化与海水综合利用设备和技术等领域的标准体系编制工作也分别部署到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调研、认真分析本领域海洋标准发展需求,按时保质完成各个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表”和“海洋标准体系表”编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要做好牵头和指导工作,并编制完成“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表”。最终,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内容完整、层次分明、相互衔接、前瞻性强的海洋标准化体系。

  (五)加大海洋标准制修订力度。根据海洋各项职能工作的发展需求,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大海洋标准制修订力度。一是在海洋经济宏观管理和服务领域,制定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数据处理和汇总、数据处理软件、空间基础信息库建设、数据库建设、图件制作、国家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数据库建设、数据动态采集、数据传输网络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技术标准,制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分类和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等标准。二是在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领域,加快海水冷却技术、大生活用海水技术、海水淡化工程技术、海水化学资源提取方法等标准的制定,加大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和温差能等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标准的研制力度。三是在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领域,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术语、海洋功能区划实施评估技术规范、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域价值评估、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海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海岛海岸带数字制图图例图示、海岛可持续开发利用等技术标准。四是在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点开展海上溢油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处理技术,海洋环境监测、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海洋工程施工清洁生产技术、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海洋生态修复等标准的制定。五是在海洋科技调查领域,制定海洋调查方法、科技兴海技术、海洋卫星应用技术等标准。六是在海洋防灾减灾领域,制定完善标准海洋站、大型浮标建造和维护、海平面观测与评价等海洋观测系列标准,风暴潮、海浪、潮汐、海温、海冰预报技术指南,海洋灾害预警报等级等海洋预报系列标准,海洋灾害统计、海洋灾害调查与评估、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灾害区划等海洋防灾减灾系列标准。七是在海洋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海监行政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的技术方法、行为规范研究,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和处罚执行标准的分类研究,制定海洋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和各项执法技术规范。八是在大洋资源勘探和极地科学考察领域,重点开展大洋资源调查术语、大洋多金属结核矿产资源勘查、深海微生物样品前处理技术、大洋富钴结壳矿产资源勘查、极地科考仪器产品等标准的制定。上述标准的制定中,国家海洋局所属主要技术机构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沿海地方海洋厅局以及海洋研究机构、海洋院校等也要积极参与,有条件的地区要主动承担海洋标准制定工作,共同努力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导,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海洋标准格局。在海洋标准制修订工作中,要强化质量监督,完善标准制修订进度月报制度,确保海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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