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海洋局关于成立国家海洋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成立国家海洋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海预字〔2009〕703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海洋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海洋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宏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成 员:李海清 办公室(财务司)主任(司长)

  王殿昌 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

  阿 东 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副司长

  王 斌 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

  雷 波 海洋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林山青 海洋预报减灾司司长

  张占海 国际合作司司长

  曲探宙 极地考察办公室主任

  金建才 大洋协会办公室主任

  高之国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制定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章制度和方案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洋预报减灾司,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林山青 海洋预报减灾司司长

  副主任:赵光磊 办公室(财务司)副主任(副司长)

  翁立新 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副司长

  阿 东 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副司长

  王 斌 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

  雷 波 海洋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易晓蕾 海洋预报减灾司副司长

  陈 越 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吴 军 极地考察办公室副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