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加快住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七、加快法规标准建设,规范住宿业发展

  建立健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饭店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建设,保障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加快出台《饭店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温泉度假酒店经营服务规范》等系列标准。切实做好已颁布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使《绿色饭店》、《经济型饭店经营服务规范》、《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引导、规范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饭店和供应商信用评价和发布制度,规范饭店企业服务行为。

  八、加强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增强住宿业发展动力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全国饭店院校(系)的作用,加快建设饭店人才培训基地,优化学科设置,提高饭店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按照《饭店业职业经理人资格条件》国家标准和《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等行业标准,完善饭店执业资格认证体系,提高饭店执业资格水平。各地要引导当地住宿业协会组织及时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制订全国饭店业培训计划,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举办全国饭店业技能大赛,培育一批专业型管理人才。同时,要积极采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电子商务等现代技术,完善饭店信息化体系,实现饭店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住宿企业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统一标准,推动内部管理专业软件的开发利用,全面提升饭店企业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九、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委托并支持协会开展标准制定、资质认定、培训教育、展示交流、信息统计、技能比赛等工作。对协会为扩大就业再就业开展的职工技能岗前培训、在职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给予支持。各地要建立健全住宿业协会,引导其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引导住宿企业以住宿设施安全、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十、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住宿业特别是经济型连锁酒店和“绿色饭店”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将“绿色饭店”纳入“节能减排”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对广泛采用环保技术和节能产品的经济型连锁酒店、“绿色饭店”企业,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给予贷款贴息或一次性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强部门协调,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包括住宿企业用水、电、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价格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