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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继续贯彻实施结构调整的各项措施,重点推进银保业务结构调整。继续贯彻执行2008年8月以来结构调整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行业重点发展风险保障型业务、长期储蓄型业务,服务民生。重点推进银保渠道结构调整,与银行监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 ,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扩大银保双方对于结构调整的共识;推动寿险公司建立银保业务独立核算制度,研究银保业务退出机制。

  (二)促进寿险渠道结构、市场结构、区域结构改善。鼓励公司积极开展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经代公司销售。加大对中小公司发展支持力度,改善寿险市场主体结构。通过发展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农村小额保险、积极争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推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改善寿险发展的区域结构。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研究调整未成年人死亡保额上限,完善产品回顾报告制度,指导行业协会继续开展产品条款标准化工作,加强和改进产品监管。推动行业协会修订完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推动各人身保险公司在售产品条款在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开,出台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对涉及人身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规章制度系统梳理。

  (二)深入推进分类监管。继续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做好和各保监局对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结果的衔接和应用,使分类监管能够更准确、更全面的反映出各公司和行业的风险状况。及时排查高风险公司,对公司整改情况随时跟踪、限期完成,确保监管措施执行到位。

  (三)加强现场检查,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开展销售误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继续开展银保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银行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以意外险经营标准的实施为契机,开展对保险公司意外险业务专项现场检查,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

  四、鼓励创新,提倡差异化经营

  (一)鼓励行业创新,支持中小寿险公司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在“价值明确、成本清楚、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鼓励公司对产品、渠道、服务、销售模式、风险管控等进行创新,宽容对待创新中出现的问题。指导中小公司规划战略、明确定位、细分市场,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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