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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0〕4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3月15日20时30分左右,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5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井西大巷第一联络巷处电缆着火,火势迅速扩大,引燃巷道木支架及煤层,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并沿进风流进入采煤工作面,造成人员中毒窒息。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该矿属乡镇个体技改矿井,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按河南省有关规定为停工停产矿井,但该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井下机电管理混乱,使用非阻燃电缆,且电缆未按规定悬挂,而是盘放在巷道内;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生产未得到有效遏制。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立即对事故处置等作出部署,并委派有关负责同志赶到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工作。河南省政府于3月16日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郑州市政府决定:对该矿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矿长等4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免去新密市分管副市长及该市有关部门和乡镇相关负责人共4人的职务,并对3名驻矿工作人员给予开除处分。目前,事故调查组已成立,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已发生4起重大以上事故,其中3起为火灾事故。除“3·15”事故外,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4人死亡和下落不明;江西省新余市庙上煤矿“1·8”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

  这3起火灾事故,都是发生在乡镇煤矿,都是技改矿井,都是违法违规生产,都是因电缆及设备(移动空压机)着火引燃木支护而发生的火灾事故,问题十分突出,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同类事故的连续发生,明显暴露出当前一些煤矿存在机电管理混乱、现场管理混乱、防灭火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安全监管不力、打击非法违法不狠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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