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组织编撰本部门当年度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就,每个厅局提交综述文章一篇,字数8000字左右。
七、文化机构人员(以当年12月31日在职干部为准,各单位负责)
(一)部领导人员名单,由办公厅负责提供;
格式为:职务:人名
(二)机关司局领导名单(副巡视员以上),由机关各司局负责提供;
(三)部直属单位领导名单,由各直属单位负责提供;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领导名单(副巡视员以上),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负责提供;
(五)地(市)、县级文化局长名单(1人),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负责提供;
(六)当年度部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由部人事司负责提供。
八、文化大事记(各单位负责)
省、部级以上(不含省厅级)文化事件概要,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按时间排序,每项附以百字左右的内容简介。
九、文化艺术活动获奖名单(各单位负责)
省、部级以上(不含省厅级)文化艺术评奖活动获奖名单,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
组稿要求
一、内容
《中国文化年鉴》(2009)与《中国文化年鉴》(2010)组稿工作同时进行,分册出版。其中,《中国文化年鉴》(2009)收录2008年内容,《中国文化年鉴》(2010)收录2009年内容,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分别予以整理,并按年份分别报送。
二、文字
(一)文稿内容客观真实,简练叙述,不做铺陈,不讲空话、套话。第三人称叙述,避免出现“我们”,“我省”、“我们认为”等语句。
(二)专业术语、理论概念、法规条款、统计数字、时间、人名、地点等必须准确、规范。时间记述具体,不出现“去年”、“最近”、“目前”等不确定的时间概念。尽量不使用缩减语,如用,请注明其所含内容(或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
(三)文中标题序号按一、(一) 1.(1)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