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领导活动图片。办公厅负责提供,并附文字说明及图片来源。
(二)文化工作图片。各单位根据全年工作重点,提供十张左右图片,并附文字说明及图片来源。
(三)文化设施建设图片。各地酌情提供,并附文字说明及图片来源。
二、重要文献(办公厅、政法司负责)4万字
(一)收录当年度公开发表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可公开的文化部部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请注明来源,办公厅负责提供;
(二)国家及文化部有关文化工作的重要规划、重要文件,政法司负责提供。
三、文化工作综述(办公厅负责)2万字
当年度全国文化事业发展综述。
四、公共文化服务、专业艺术、文化市场、文化产业、文化科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文物事业、文化政策法规、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部机关相关司局及国家文物局负责)50万字
(一)篇目组稿格式:
1.综述:一篇,内容为当年度工作概述。
2.专题:多篇,内容为当年度重大活动总结、主要工作介绍等。
(二)组稿司局及字数安排:
1.公共文化服务,6万字,社会文化司负责编撰
2.专业艺术,6万字,艺术司负责编撰
3.文化市场,5万字,文化市场司负责编撰
4.文化产业,5万字,文化产业司负责编撰
5.文化科教,4万字,文化科技司负责编撰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万字,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编撰
7.对外文化交流,4万字,外联局负责编撰
8.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3万字,外联局负责编撰
9.文物事业,5万字,国家文物局负责编撰
10.文化政策法规,3万字,法规司负责编撰
11.文化设施建设,3万字,财务司负责编撰
12.文化人才队伍建设,3万字,人事司负责编撰
五、部属单位概况(10万字)
由文化部各直属单位组织撰写本单位当年度文化事业建设、发展、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成就和基本情况,每个单位提交一篇概述,字数3000字左右。
六、地方文化事业(3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