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文化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文化局,北京、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各直属单位,各文化信息基层直报点:
2009年度,各地文化厅局、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和各文化信息基层直报点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注的重大问题和文化部党组中心工作,积极配合文化部办公厅的信息约稿,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报送了大量高质量的信息,尤其是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对外文化交流等重要事件和重要工作,组织报送了大量信息,及时反映文化系统的工作部署、取得的明显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及文化部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为全国文化系统交流学习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文化信息工作更好地开展,根据2009年度文化部办公厅信息采用情况,经部领导批准,决定对36个文化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7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切实做好文化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
附件:2009年度文化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办 公 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2009年度文化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名单(36个)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3个)
河北省文化厅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化厅
山西省文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辽宁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化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江西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