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执行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就存在的问题来看,人民法院内部的问题主要是:
(一)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人民法院执行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多数执行人员能够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执行工作付出了艰苦努力,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但也要看到,长期以来,由于执行队伍“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人员构成复杂,队伍基础薄弱,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执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牢固,特别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对新形势下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把握不好,不善于兼顾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有的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会做辨法析理、说服教育等工作,导致被执行人情绪对立,影响了执行工作进展和执行效果。
(二)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司法不廉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而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在司法不廉中占较大比例。一些执行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与当事人或律师拉拉扯扯,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把审判权、执行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个别法院执行部门窝案、串案问题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黄松有案件的发生,就是一个突出的反面典型。
(三)执行队伍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执行人员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其工作态度和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评价,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司法实践中,有的执行人员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突出,对当事人“冷、横、硬、烦”,刁难甚至打骂体罚当事人;有的对当事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能推则推,能拖就拖,人为加大了案件执行难度;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只求案结,不管事了,导致当事人不了解、不理解执行工作,甚至导致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