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有些地方政府间的公共投资责任不够明确,市县政府筹资责任过重。有些市县政府则认为,基层只负责具体施工任务,无力承担配套资金。有些地方反映,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由多部门管理,环节多,影响工作效率和建设进度。有些地方认为,这次新增重大公共投资是难逢的机遇,应尽量多上一些项目,对后续投资缺乏长远打算和安排。有些企业反映,在实施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受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影响,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还比较低;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科技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地方反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运行、管护和维修机制还很不健全,不少地方多年没有投入,集体、农户用水管水的责任不到位,缺乏筹集维修资金的积极性,很多设施长期失修,甚至长期不能修复。
(五)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的26%,卫生项目完成投资的25%。11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整体进度也比较缓慢。不少地方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今年安排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和新建大型灌区工程,不少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一些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还没有开工。
三、几点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经过认真研究,对实施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提出以下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把握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实施好重大公共投资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决策部署的科学内涵,将增加政府公共投资与“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立足当前,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兼顾长远,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投资项目安排,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集中用于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方面,防止项目过多、分散和重复建设;制订建设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兼顾需要与可能,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政府利用银行贷款,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考虑财政偿还能力,不能只顾眼前,给今后发展增加负担;一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应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在今后的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