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有些地方政府间的公共投资责任不够明确,市县政府筹资责任过重。有些市县政府则认为,基层只负责具体施工任务,无力承担配套资金。有些地方反映,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由多部门管理,环节多,影响工作效率和建设进度。有些地方认为,这次新增重大公共投资是难逢的机遇,应尽量多上一些项目,对后续投资缺乏长远打算和安排。有些企业反映,在实施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受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影响,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还比较低;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科技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地方反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运行、管护和维修机制还很不健全,不少地方多年没有投入,集体、农户用水管水的责任不到位,缺乏筹集维修资金的积极性,很多设施长期失修,甚至长期不能修复。
  (五)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的26%,卫生项目完成投资的25%。11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整体进度也比较缓慢。不少地方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今年安排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和新建大型灌区工程,不少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一些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还没有开工。
  三、几点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经过认真研究,对实施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提出以下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把握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实施好重大公共投资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决策部署的科学内涵,将增加政府公共投资与“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立足当前,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兼顾长远,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投资项目安排,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集中用于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方面,防止项目过多、分散和重复建设;制订建设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兼顾需要与可能,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政府利用银行贷款,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考虑财政偿还能力,不能只顾眼前,给今后发展增加负担;一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应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在今后的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