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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申报、推荐2010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申报、推荐2010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航学发[2010]10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航海科技奖”,根据交通部厅人劳字[2006]137号文件规定:此奖“可参照为部级科技进步奖”),今年申报、推荐工作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中国航海科技奖”申报、推荐时间定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15日止(以收到申报推荐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按下年度申报、推荐处理。申报、推荐要求按《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办理。可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c.gov.cn或中国航海学会网站:www.cinnet.cn查询。
  二、申报奖励项目推荐书要严格按《奖励办法》及《中国航海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办理。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一)项目推荐书一式3份(原件1份);
  (二)项目验收(鉴定、评审)等技术文件资料一式1套(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应用情况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
  (三)项目评价简表(简介)一式30份(内容尽可能压缩成A4纸一页)。
  申报、推荐奖励项目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
  三、2010年度申报、推荐项目其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考验,方可推荐。
  四、申报、推荐奖励项目须经权威部门(单位)组织专家,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鉴定、评审),并出具合格技术评价证明文件。
  五、根据国家科技奖励规定要求,同一技术内容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参加类似奖种评奖。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获奖资格。
  六、项目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排序要与权威部门(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文件相一致。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新规定,申报特等奖的完成人不超过50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0个。
  七、申报“一等奖”以上项目,须做好现场答辩准备。答辩项目、时间、地点等将在评审会前15日通知项目第一主要完成单位及人员。
  八、申报奖励项目的推荐材料寄送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
  地址1: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401室,
  邮编:100013;
  地址2: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邮编:10029。
  电子信箱:hhxh@wti.ac.cn。
  九、申报奖励项目须交技术服务费(评审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国航海学会。
  特等奖、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三等奖:1000元。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长安支行建内大街分理处
  开户单位:中国航海学会
  银行账号:0200083309022100828.
  联系人:郭琦贵
  联系电话:010-65299793, 010-64987245,13521610862
  传真:010-65299796
  附件:1.《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四类项目)评价简表

中国航海学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0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010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序号:
  奖励类别:                               编号:

项目

名称

中文名

(限30字)

公布名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密    级

 

定 密 日 期

 

保密期限(年)

 

推荐奖励等级

 

定密审查机构

 

主 题 词

 

学科分类

名 称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任 务 来 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限300字)

第一主要完成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账 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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