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工作是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创新,是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亮点,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多位领导同志的重视与肯定。同时,也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特别是去年以来,贺国强书记、何勇书记分别在视察河南省工商局、江苏省工商局、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甘肃省白银市工商局时,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
(八)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扎实推进。
总局党组和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同步展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逢会必强调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督促总局机关各司局、地方各级工商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总局党组多次研究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总局其他领导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狠抓落实。省级工商局一把手普遍与各级工商机关主要负责人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九)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工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商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09年,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总局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省、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纪委书记)研修班和全国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案件检查骨干培训班,促进了工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的提高。
2009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全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凝结着工商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汗水。在此,我谨代表总局党组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影响恶劣;有些地方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等。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也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做好工作,不断开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二、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重要一年,也是工商系统落实《总局党组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里,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工商机关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健全完善,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创新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检查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切实把握“四个只有”、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部署,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中办、国办关于《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
<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工商机关的落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管和执法,重点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确保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完成《分工方案》部署工商机关主要参加的工作任务:(1)关于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2)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3)关于建立全国党员信息库,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实行缄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人党办法。以上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和部署,是党的十七届四次全会
《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各级工商机关责无旁贷,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围绕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大力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同时,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依托“金信工程”,推进建立企业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全力协助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努力完成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认真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
《决定》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决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等要求。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
二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总局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接待工作办法》。深入贯彻落 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和因公出国(境)管 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意见》等。巩固工商机关制止公款旅游专项工作成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