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把反腐倡廉与促进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能的根本目的、加强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好,政绩观不正确,纪律观念淡薄,必然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20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复杂的一年,我国继续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把反腐倡廉与促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对中央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科学发展观在工商系统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策部署在工商系统得到严格执行,确保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促进科学发展。
(二)坚持把反腐倡廉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中央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的各项政策措施,很多都要通过市场来实现,都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去保障落实。反腐倡廉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密不可分,反腐倡廉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以强化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的监督为重点,切实做到行为规范、履职到位,真正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加强监管、服务发展、消费维权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通过反腐倡廉保障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坚持把反腐倡廉与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是基础和保障。廉政素质是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我们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既重干部的能力素质,更重干部的品德修养。干部因腐败问题倒下去,就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严格要求干部,就是真心爱护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全系统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廉政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坚持把反腐倡廉与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反腐倡廉领导班子是关键,领导干部是重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干部既承担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又握有监管执法权、案件审批权、队伍管理权,肩负的责任重,遇到的考验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方面要严格履职,认真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常抓不懈。另一方面又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考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我们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讲政治、讲实干、讲团结、讲纪律、讲廉政的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带头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要通过抓反腐倡廉建设,以领导干部的浩然正气带出优良的政风和过硬的队伍,以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领导作用和表率作用。
三、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加强领导,是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前提,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的关键,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对反腐倡廉面临形势的分析判断和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工商局党组(党委)要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局党组(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及时掌握新的情况,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强化责任分解。要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有关职能机构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和责任分解体系,确保责任分解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监督执行有力。四是加强责任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五是强化责任追究。责任追究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要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运转顺畅、程序严密的责任追究体系,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是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一是继续创新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监督制约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切实防止利用行政审批权搞权钱交易。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腐败。要强化对队伍管理权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切实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出的一项反腐倡廉机制创新,收效良好。要认真贯彻落实《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减少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和监管事故,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要在扩大试点、积极推行中认真总结规范,不断完善提高。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推行局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形式载体,不断把政务公开推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