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得到加强。总局以政府网站、主管报刊为主,以公开栏、显示屏、电视、广播等为补充,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总局把总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实现了与各有关司局子网站有关内容的链接和共享。总局各司局还广泛利用各自子网站公开相关政务信息,进行网上答问。同时,注重发挥好本机关所属报刊的作用,及时在总局主管报刊上刊发总局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于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影响重大的政策措施还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总局在商标注册大厅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窗口,由2名同志专职负责集中受理商标企业查询类等信息即时答复工作,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承办司局通过电子邮箱、邮寄等形式送达答复。
四是加强培训学习,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总局向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发放相关法律读本,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提高了广大干部运用
《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30,229条,其中商标档案类信息6,422,469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54条,公示公告类2,151,178条,办事指南类149条,其他类4,278,857条(主要是可供查询商标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09年共受理申请6950件,所有申请均及时办结。申请主要集中在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商标注册信息、商品质量信息、执法办案信息等。在这些申请中,现场办结6878件,占申请量的98.96%。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总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1件,经审理维持原决定。
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