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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工商办字[2010]42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红盾网”(http://www.saic.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电话:010-88651309)。

  一、概述

  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总局通过加强对近5年来政府信息的进一步梳理,积极推行对各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定期提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得到充实完善,并据此相应及时公开和更新了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和公示公告等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及其他政务类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今年以来,总局在狠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各司局在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信息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审核机制,实现了办文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通过审核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印发后即可直接上传有关网站。建立并实行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定期提醒制度,总局办公厅分别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对各司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最近更新日期进行公示,督促有关司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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