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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办社会职能有关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备注:1.已享受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政策范围的中小学校均不填列此表。
  2.1栏“移交情况”填写的内容分别为:“原企业管理”、“移交上级集团”、“移交地方”、“不移交”。

  附件3:
  中央及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公安(消防)情况调查表

  填报省份(中央企业集团公司):
序号破产企业及机构名称移交情况目前管理部门或单位名称 2009年末在职人数(人)中央财政核拨学校经费(万元)2009年经费支出(万元)2009年经费来源(万元)
总额 已支出数余额 合计日常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其他支出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补助其他
  1345678910111213141516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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