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10〕17号)
部属事业单位、直属垦区:
为了做好2010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
做好2010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5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编报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的基层单位为部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垦区兴办的各级、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代码编制规定、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详见附件。
直属垦区的企业财务月报由部农垦局负责组织、审核及汇总。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是国家及时掌握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准确研判经济形势,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企业经济效益月报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和人员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及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认真编制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不得编制和上报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因关闭、破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引起快报上报口径发生变动时,应同时附报相关说明材料。
(三)各单位应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数据上报的速度和质量,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水平。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的汇总数据及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应于次月6号前报送至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6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64194413@163.com”。
财务司将于2010年底对各单位的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报工作进行考评,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三、软件下载
请各单位及时登陆农业部国有资产管理网(http://zcgl.agri.gov.cn)下载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报软件。软件使用中如有问题,请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