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要贯彻落实
《条例》有关“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等规定,按照我部《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我部《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规范监理人员管理,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际,积极参与各地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关具体实施方案,请于4月10日前报我部农机化管理司。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