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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查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基本情况的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查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基本情况的函
(人社厅函〔2010〕86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
  职业分类体系建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原劳动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首次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规范的划分和归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大典》已不能完全反映社会职业的发展变化,不能适应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为准确掌握了解我国现阶段职业分类基本情况,为修订《大典》做好技术准备,我部决定对行业典型企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这次调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进行。请有关行业部门人事劳动部门选择能代表本行业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特色的5至7家企事业单位填写《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问卷调查表》(见附件),中央直属大型企业负责填写本集团(公司)调查表。
  二、调查方法及相关要求
  我部已将《职业(工种)、岗位(职位)及人员情况问卷调查表》上传至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请参与调查单位自行下载调查表并认真填写,于2010年3月10日前,加盖公章后分别邮寄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教材处《大典》修订专用邮箱(doc@osta.org.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标准与监督处《大典》修订专用邮箱(zydd@cpta.com.cn)。
  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教材处
  联系人:李成、杜旭
  联系电话:(010)84661088、84661089
  传真号码:(010)8466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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