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病人为中心”,改进临床护理服务。
医院应当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改进临床护理服务,特别要扎实做好对患者的基础护理工作,改善服务,规范行为,努力提高基础护理质量,逐步解决依赖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
医院要结合护士队伍分级管理,明确基础护理职责,建立和完善护士全面落实护理工作的责任制,落实护士负责患者的基础护理工作。医院要加强对临床护理服务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的考核工作,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将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作为晋升、评优的主要条件。
(三)全面履行护士义务,落实基础护理职责。
护士应当按照《
护士条例》和《护士守则》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完成临床护理工作。护士对住院患者履行的护理职责包括: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对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生活护理和帮助;为患者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护士必须履行对患者的基础护理职责。在护士人力暂时不能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情况下,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院可以聘用少量经过培训的护理员协助护士从事患者生活护理。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四)简化护理文件书写,促进护士贴近患者。
医院要取消不必要的护理书写,简化护理文书。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医院要使护士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患者,增进护患沟通,促进医患和谐。
三、加强管理,促进临床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一)充实临床护士队伍,科学统筹人力资源。
医院要加强临床护士队伍建设,继续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合理调整护士队伍结构,充分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医院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安排护士,控制辅助科室护士数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科学统筹护士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