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深化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支部建在庭上,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及时总结各地创造的新鲜经验,大力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部署抓到基层、落到实处。
11.深化司法廉政建设。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总结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健全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制约的机制,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建立完善法官违纪违法网络举报信件处理体系,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
12.深化司法作风建设。针对去年司法作风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程序,加强司法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真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讲究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发挥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领广大法官转变司法作风。
13.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典型引路,注重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大力加强舆论宣传,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体制机制保障
14.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及时出台贯彻执行法律的具体意见,指导各级法院细化审判、执行及信访等工作标准,规范司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司法尺度。加强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形成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关系。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纳入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强化执行工作考评,加大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在执行考评中的权重,使考核指标全面反映执行工作水平。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强化对审限内结案率的考核,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强化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责,明确基层法院审监庭负责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考核评价,科学设定考评指标,重点评价审判、执行工作效果,促进法院工作整体发展。
15.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并通过发布新闻、建立网站、设立开放日、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逐步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适当增加陪审员数量,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倡导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意见;注意收集网民意见,认真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建立舆情研判分析机制以及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主动发布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监督机制,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