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附表十三:
  2010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含中央本级支出及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单位:亿元

┌──────────────┬────────────┬────────────┬──────────┐
│              │ 2009年        │ 2010年        │ 预算数为     │
│  项  目        │            │            │ 上年执行     │
│              │ 执行数        │ 预算数        │          │
│              │            │            │ 数的%      │
├──────────────┼────────────┼────────────┼──────────┤
│一般公共服务        │  1082.25      │  1014.95      │  93.8      │
│外交            │  249.76       │  281.39       │  112.7     │
│国防            │  4829.85      │  5190.82      │  107.5     │
│公共安全          │  1287.45      │  1390.69      │  108.0     │
│教育            │  1981.39      │  2159.90      │  109.0     │
│科学技术          │  1512.02      │  1632.85      │  108.0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320.73       │  314.49       │  98.1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296.66      │  3582.25      │  108.7     │
│医疗卫生          │  1277.14      │  1389.18      │  108.8     │
│环境保护          │  1151.80      │  1412.88      │  122.7     │
│城乡社区事务        │  95.64       │  227.58       │  238,0     │
│农林水事务         │  3511.24      │  3778.94      │  107.6     │
│交通运输          │  2178.71      │  2119.19      │  97.3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851.27       │  696.12       │  81.8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618.03       │  852.58       │  138.0     │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778.04       │  429.54       │  55.2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969.99       │  780.01       │  80.4      │
│国土气象等事务       │  244.38       │  336.25       │  137.6     │
│住房保障支出        │  979.32       │  992.58       │  101.4     │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   │  1128.59      │  1078.41      │  95.6      │
│预备费           │            │  400.00       │          │
│国债付息支出        │  1320.70      │  1535.16      │  116.2     │
│其他支出          │  441.17       │  614.74       │  139.3     │
│对地方税收返还       │  4942.27      │  5004.36      │  101.3     │
│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  8852.74      │  9445.14      │  106.7     │
├──────────────┼────────────┼────────────┼──────────┤
│中央财政支出        │  43901.14      │  46660.00      │  106.3     │
└──────────────┴────────────┴────────────┴──────────┘

  注:1.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只包括不能列入具体支出科目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项目,不含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可以列入具体支出科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
  2.由于2010年政府支出科目发生变化,为了便于比较,2009年执行数按2010年科目口径进行了调整。主要是:(1)将“一般公共服务”类中的“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和“气象事务”五个款级科目调出,新增设立“国土气象等事务”类级科目。(2)将“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类中的“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款级科目调出,新增设立“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级科目。(3)将“其他支出”类中“住房改革支出”款级科目调出,与“保障性住房支出”合并,新增设立“住房保障支出”类级科目。(4)将“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级科目更名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将“金融事务”类级科目更名为“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5)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转列“农林水转移支付”。

  附表十四:
  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安排情况表

                                              单位:亿元

┌─────────────────────────────────┬─────────────────┐
│  项  目                           │  数  额           │
├─────────────────────────────────┼─────────────────┤
│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                    │  2536             │
│ 其中:水利工程                         │  321              │
│    农村饮水、电网、沼气等                  │  1353             │
│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  862              │
├─────────────────────────────────┼─────────────────┤
│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农村危房改造)                 │  632              │
├─────────────────────────────────┼─────────────────┤
│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  980              │
│ 其中: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发展等             │  613              │
│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             │  255              │
│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  112              │
├─────────────────────────────────┼─────────────────┤
│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                      │  981              │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  974              │
├─────────────────────────────────┼─────────────────┤
│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                    │  742              │
│ 其中:重大科技专项等投资(设备购置)               │  419              │
│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              │  323              │
├─────────────────────────────────┼─────────────────┤
│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               │  2597             │
│ 其中:铁路                           │  682              │
│    公路                           │  1311             │
│    机场                           │  245              │
│    港口                           │  105              │
├─────────────────────────────────┼─────────────────┤
│其他社会事业等投资项目                      │  485              │
├─────────────────────────────────┼─────────────────┤
│  合  计                           │  9927             │
└─────────────────────────────────┴─────────────────┘

  注:1.中央政府公共投资9927亿元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方面。
  2.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等基础设施2597亿元,比2009年增加446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公共财政基建投资安排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项目建设支出125亿元,减少140.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车辆购置税等安排的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472亿元,比2009年增加585.6亿元。

  附表十五:
  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亿元

┌─────────────────────┬────────────┬───────────┬─────────┐
│                     │ 2009年        │ 2010年       │ 预算数为    │
│  项  目               │            │           │ 上年执行    │
│                     │ 执行数        │ 预算数       │         │
│                     │            │           │ 数的%     │
├─────────────────────┼────────────┼───────────┼─────────┤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23679.03       │ 25606.64      │  108.1    │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 11319.89       │ 12295.73      │  108.6    │
│  1.均衡性转移支付           │  3918.00      │  4168.00     │  106.4    │
│  2.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  275.88       │  330.00      │  119.6    │
│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547.79       │  660.00      │  120.5    │
│  4.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  2362.66      │  2375.68     │  100.6    │
│  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769.47       │  770.22      │  100.1    │
│  6.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     │  50.00       │  75.00      │  150.0    │
│  7.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      │  80.00       │  80.00      │  100.0    │
│  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  108.00      │         │
│  9.定额补助(原体制补助)        │  138.14       │  140.14      │  101.4    │
│  10.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        │  348.00       │  353.00      │  101.4    │
│  11.结算财力补助           │  362.80       │  385.10      │  106.1    │
│  12.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       │  23.93       │  32.00      │  133.7    │
│  13.公共安全转移支付         │  329.84       │  352.90      │  107.0    │
│  14.教育转移支付           │  893.56       │  929.29      │  104.0    │
│  15.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      │  1201.82      │  1439.05     │  119.7    │
│  16.医疗卫生转移支付         │  8.00        │  32.00      │  400.0    │
│  17.农林水转移支付          │  10.00       │  65.35      │  653.5    │
│(二)专项转移支付             │  12359.14      │  13310.91     │  107.7    │
│  一般公共服务             │  134.14       │  125.75      │  93.7     │
│  外交                 │  0.01        │           │         │
│  国防                 │  4.84        │  5.05       │  104.3    │
│  公共安全               │  111.82       │  221.05      │  197.7    │
│  教育                 │  520.21       │  620.26      │  119.2    │
│  科学技术               │  78.17       │  35.66      │  45.6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165.98       │  156.53      │  94.2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640.48      │  1835.23     │  111.9    │
└─────────────────────┴────────────┴───────────┴─────────┘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