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程序。部属单位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确保拟申报项目符合相关建设规划要求和项目审批条件,在合理准确测算年度投资需求的基础上,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有关司局要严把项目审核关,对于虚报、瞒报和存在问题的项目一律不安排,不给后续项目执行留下隐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单位提出的投资需求安排投资,坚决杜绝投资安排超过需求、造成大量资金滞压情况的发生,逐步形成按进度安排投资、按进度执行项目的约束机制。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0年1-2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继续推进在建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将2009年结转资金总量减少到7亿元以下。同时,总结2009年本行业、本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工作,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底前报送部发展计划司。
(二)第二阶段(2010年3-6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在统筹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工作的同时,加快开展已列入投资计划未开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和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推进招投标和施工准备等工作进程,力争3月底前完成新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0年7-10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统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在建项目实施和2011年投资需求测算等工作,力争本行业、本单位项目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不超过30%,按时编制并报送2011年投资建议计划,做好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0年11-12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要做好年度项目收尾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已全部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全部完工,确保本行业、本单位项目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不超过10%。同时,对照年初工作方案做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总结,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之前报送部发展计划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部属单位在建项目实施进度,既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提升部属单位支撑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争取扩大农业投资的基本前提。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发展计划司负总责、有关司局承担本行业项目管理第一责任、部属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项目负直接责任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强化工作措施,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确保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