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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稽综函[2010]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围绕部的中心任务,切实做好2010年稽查执法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稽查办公室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部中心任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稽〔2009〕60号),遵循“实事求是,依法稽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推动稽查执法工作,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一、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

  (一)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总结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0年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稽查执法水平,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大局。

  (二)确定2010年专项检查工作重点。会同相关司局出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围绕保障民生、促进政策落实、整治市场秩序和规范权力运行做好案件稽查工作;对领导批办和涉及部中心任务的案件组织重点稽查;强化跟踪督办,保证处理意见落实到位。

  (四)继续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投诉举报工作规定》;对涉及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投诉举报挂牌督办,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配合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做好专项治理的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做好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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